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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资讯(2014年5月上)

     日期:2014-6-3
    2014年5月上:新法速递、政策解读、财经新闻、管理资讯
    服务宗旨:主动服务、融入管理、参与决策、避免风险
     
    新法速递
     
    随着5月6日财政部的一纸通知,一直备受瞩目的央企红利上缴问题又有了新的进展。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央企红利上缴进行了重新规定,将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中国烟草总公司红利上缴比例最高,已提升至25%。
    财政部表示,此次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的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定从2014年起开始执行。
    具体来看,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通知》指出,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此外,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此前,在2014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已对此作了规定。
    《说明》称,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2014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2008年以前,国有企业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自2008年开始,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呼声下,国企最终告别了13年不缴红利的历史。但在上缴红利的前期探索阶段,国企的分红比例试行之初,为避免给一些国有企业运营造成冲击,以稳为主。
    按照财政部此前的规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2011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征缴比例从15%提至20%,单独列为一档。
     
    2、《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活动,解决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等多项内容,要求各级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特别是使中小学生等群体沉溺其中,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及家庭、社会和谐。此次出台的《意见》总结了多年来打击赌博机犯罪司法实践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对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生产和销售赌博机的定罪量刑标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以及共犯、赌资、赌博机的认定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对设置10台以上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或者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等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对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或者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或者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等行为,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意见》强调,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案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14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批复如下: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者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将于2014年5月1日施行的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新《商标法》一些相关条款,使其更便于操作,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简便快捷地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在便利当事人方面新修改的《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定了声音商标的申请条件。修改后的《商标法》扩大了保护的客体,删除了对可注册标记的“可视性”要求,明确将声音商标纳入了可以申请注册的标记范畴。为配合这一规定,新修改的《条例》明确规定了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这些形式要件主要包括:(1)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2)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3)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根据商标局的规定,这种样本应当是光盘形式,音频文件不得超过5MB,格式为wav或mp3。如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4)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如果是音乐性质的,这种描述可以采用五线谱或者简谱的方式,还要求附加文字说明;如果声音是非音乐性质的,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则要求必须以文字加以描述;(5)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二是明确了数据电文的含义及如何确定数据电文方式文件到达主管机关及送达当事人的日期。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新修改的《条例》明确将数据电文方式界定为互联网方式。
    关于如何确定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文件的日期或商标局、商评委以数据电文方式将文件送达当事人的日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当事人影响很大。新修改的《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文件日期,以进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商评委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当事人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
    三是明确申请分割的操作程序。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了“一标多类”制度。为使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在部分遇到法律障碍的情况下,使未遇到障碍的部分不受到影响,继续下一步的注册程序,尽快确立商标专用权,《条例》特别规定了相应的申请分割制度。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四是明确了通过快递企业递交文件的日期计算方法。目前,快递行业蓬勃发展,而申请人通过快递企业办理商标业务的情况日益普遍。原来的《商标法》和《条例》对如何确定通过快递企业提交的办理商标注册有关文件的日期,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看法。为维护当事人权利,使其对文件的到达日期有明确合理的预期,修改后的《条例》规定,除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
    五是完善商标异议的具体程序。修改后的《商标法》完善了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为落实这一规定,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以及不予受理条件,规定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册决定,明确异议程序法定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的处理原则为: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六是明确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具体要求。原《条例》规定,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一是要求将许可合同报商标局备案,二是要求备案申请应在3个月内提交。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不愿将自己的商业合同交主管机关备案,认为涉及商业秘密。3个月的时限要求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相对较短,不便于其行使权利。此次条例修改,将“许可合同备案”改为“许可备案”,还将3个月时限取消,改为“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政策解读
     
    1、我市出台意见支持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旨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业,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做大、质态做优。
    非禁即入面向民资开放国有项目:投资领域“非禁即入”、公开面向民资开放国有项目
    意见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民资进入“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的问题,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规范投资准入门槛、准入标准,公开透明优惠扶持政策,明确进入途径和方式,为民资提供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根据意见,我市坚持投资领域“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公布投资领域负面清单。优先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进入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建筑、旅游、软件信息服务等基本产业,进入船舶及配套、石油化工、新能源新光源等基地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进入健康养老、医疗卫生、文化、市政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
    公平设置准入条件,意见提出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在项目招投标、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企改制和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不得针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平等竞争、择优选择。进一步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充分赋予企业投资自主权。公平享受优惠政策,意见提出深化改革保证民间投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获得法律保障,平等享受各领域规定的建设运营补贴、税收、人才、土地、贷款贴息、政府采购服务、配套奖励等优惠政策。
    意见亮点之一是,公开面向民资开放国有项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资以增资扩股、融资租赁、收购股权等方式,按市场化要求,参股充分竞争性行业的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每年排出一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工程项目,重点面向港口物流、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停车场、公租房、体育产业等方面,明确具体投资条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责任主体,定向吸引民资进入。
    为了确保调动民资积极性,意见要求公开投资回报的方式和途径。对政府主导的一些投资巨大、涉及民生、公益性质、回报周期长的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政策性住房等项目,在设定投资条件和项目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实现的途径及方式。通过部分合理的政府投入减少企业投资;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投资运营公开透明,压缩企业投资成本;通过财政运营补助转为购买服务,补一部分企业收入;通过依法依规配置企业一定的土地开发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广告、商铺、冠名等经营权,增加一部分企业收入,真正让民间资本有利可图、愿意进入。
    筹建期营业执照制度:“先照后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意见提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解决全民创业“门槛高、平台少、氛围淡”的问题。要建立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服务平台。我市将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市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在政府网站、主要媒体进行公开和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民间投资服务专栏,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网上公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
    意见亮点之一是,实行筹建期营业执照制度。对制造业、水电气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食品生产、住宿餐饮业实行筹建期营业执照。推行试营业制度,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6个月的试营业。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意见提出实行先照后证,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涉及审批的部门均进驻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对投资项目跨部门审批流程进行再造,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并限时办结。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县域范围内跨基层工商所通办制度。
    加强对民企信贷支持: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2万元
    意见提出,加大政企抱团合作,着力解决民企发展“缺资金、负担重、帮扶少”的问题。首先是,加强对民企信贷支持。意见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并纳入对各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进一步发挥市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资金池和中小企业应急资金的作用,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设立市级政策性担保基金,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2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的,最高可贷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标准,最高可发放贷款300万元。意见还在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服务,加大对民企的财税支持,解决企业融资抵押难题、着力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建立结对挂钩帮扶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2、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发布。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意见》指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九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一是紧紧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取向,激发创新活力,拓展资本市场广度深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资本形成和股权流转。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的关系。
      二是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
      三是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强化债券市场信用约束。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协调。
      四是培育私募市场。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发展私募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五是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建设金融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
      六是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放宽业务准入,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引导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有序发展。
      七是扩大资本市场开放。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逐步提高证券期货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八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健全市场稳定机制,从严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证券期货监管转型。
      九是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法规制度,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市场税收政策和基础设施,规范市场信息传播秩序。
      新“国九条”绘制的资本市场蓝图和改革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资本市场顶层再设计将揭开期货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3、江苏将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中国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信息称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江苏也于近日下发通知,将在该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不动产登记局将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在中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酝酿。早在2007年,中国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然而,由于不动产登记涵盖多部门、数据资源缺乏共享等因素影响,《物权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一直难以落地。今年以来,国家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加速,最终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说,中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本意不在房地产。
    住房信息问题一直被看作是不动产登记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因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对房地产行业和个人住房信息的公开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不动产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的推进有利于反腐工作走向深入。
    就不动产登记未来的发展前景而言,专家认为“难度不可小视”。汪玉凯认为,各类不动产信息变化迅速,尤其是房产信息会在不同时期呈现出具体差异,这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提出了挑战。另外,能否建立完善的信息更新制度也关系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实施情况。
     
    4、涉企“四个清单”向社会公开。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开市级部门涉企职责、行政权力、收费项目、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扬发〔2014〕2号)的要求,根据第84次市委常委会、第2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级机关部门涉企职责、行政权力、收费项目、服务事项等“四个清单”清理结果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的职能和事项行使部门职权,没有公开的职责一律不得行使,没有公开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运行,没有公开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各部门也一律不得以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义变相行使没有公开的职能和事项。如需新增职权,要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行使。
     
    5、扬州城乡居保新增三缴费档次。
    我省今年全面整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修订的《扬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日前正式出台。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对参保范围、缴费档次、参保补贴、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变化一 参保范围有调整:16至60周岁本市户籍人员可参保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其最大亮点在于坚持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待遇和个人缴费相挂钩的方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办法。
    变化二 缴费档次增加了:新增三个缴费档次可自主选择
    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新修订的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最大亮点是让缴费档次更加细化,增加2000元、3000元和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扩大了居民选择的空间。
    变化三 补贴标准更细化:按缴费档次细化参保补贴标准
    《办法》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的不同,每人每年给予30至50元的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市区参保人员原则上选择9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对本市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功能区管委会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何时可领取养老金?
    《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同时具备年满60周岁、足额缴费的条件,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办法》明确,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方面,扬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各地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高于本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今后根据省政府调整政策,我市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财经新闻
     
    1、我市首家注册资本过亿美元外商投资性公司成立。2014年5月9日,江山新能源投资(扬州)有限公司在扬州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顺利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亿港元(折1.29亿美元),是扬州首家注册资本过亿美元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也是全市第五家外商投资性公司,标志着我市对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吸引力不断增大。
     
    2、我市表彰“十佳青年创业之星”。4日上午,我市600多名各界青年代表相聚会议中心,参加共青团扬州市委举行的“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表彰”暨“我的青春创业故事”分享会,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十佳青年创业之星”涵盖了加工制造、信息服务、文化创意以及旅游服务等行业,他们分别是扬州市别克机电有限公司、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坤;科创表面硬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狮子楼大酒店董事长吴松德;丽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林;熊猫张甜品店总经理张一丞;扬州国际青年旅社董事长张明霞;仪征林果凯源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文凯;扬州昊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庆栓;爬山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彦均;瑞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成委。
     
    3、青啤(扬州)公司退城进园新建项目正式投产。5月9日上午,青啤(扬州)公司年产40万千升啤酒项目(一期20万千升)出酒仪式在扬州市广陵区食品工业园区举行,标志着青啤(扬州)公司“退城进园”新建项目正式投产运行。
     
    4、我市海天铝业王家军被评定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黄金协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14]12号文件,我市海天铝业王家军被评定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
     
    5、前四月财税增幅全省第一。最新调查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税收收入75.27亿元,增长20.6%,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6、114项目列省“技术创新重点”。近日,省经信委编制了《2014年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1139个项目列入“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我市共有114个项目入列,主要集中在汽车、机械装备等基本产业,医药化工、造船等支柱型、基地型产业以及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和智能电网等领域。
     
    7、江苏诚信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对外招商。5月1日,江苏诚信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正式启动对外招商,这标志着高邮电子商务向产业化、规模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8、江都世界500强项目汽车EBS阀块紧锣密鼓推进。汽车EBS阀块项目由两家世界500强企业——日本日清纺公司与德国大陆公司共同投资合作,计划总投资1亿美元,注册资金5000万美元。预计2015年元月正式投产。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600万套汽车EBS阀块生产能力,年销售15-16亿元。
     
    9、商务咨询服务集聚区揭牌。5月10日,我市举行扬州商务咨询服务集聚区揭牌暨项目入驻仪式。商务咨询服务业不仅是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的有效途径,更是抢占产业高端环节、提升空间集约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10、“点供地”项目数全省第一。5日从市发改委获悉,随着国家、省发改委陆续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今年以来,我市抢抓政策落地的“时间窗口”,全力服务企业,加大上争力度。前4月,全市申请省发改委立项的“点供地”项目13个,目前已有9个项目获立项批文,拟争取“点供地”面积2223亩,获批项目数在去年全省第一基础上,今年以来继续领跑各省辖市。
     
        11、银企对接签约贷款27.4亿元。7日下午,高邮市夏季银企对接签约会上继续进行,本次银企对接共签约87家、签约贷款274370万元。其中,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农发行、农商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招行分别与4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签约,贷款金额为171950万元。
     
    12、国家信用体系将建立,公民将有信用代码。据了解,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13、我国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联合通告,自5月10日起,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14、中国三大行包揽福布斯2000强前三。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了今年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位列前三名,这是中国企业首次一举拿下该榜单前三甲。
     
    15、工信部:2013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首超3万亿。工信部发布的最终核实软件产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达到3.3万家,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3.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4%。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利润3830.5亿元,同比增长13.8%。
     
    16、连亏半年企业可缓缴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出台了《企业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操作实施办法》,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连续亏损6个月以上,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17、强势强力加快建设新兴软件名城。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进大会,强势强力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崛起,加快建设新兴软件名城。会议期间,市、县负责人观摩了联创扬州国际软件园、扬州智谷科技综合体,京东商城和易迅网运行中心、扬州仕德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三期等企业和项目。
     
    18、美商务部初裁中国等七国输美钢产品存在倾销行为。美国商务部5日公布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德国等七国输美取向电工钢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19、我市城控集团首只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近日,城控集团2014年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5年,是我市国资企业发行的首只中期票据;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10亿元,期限2年,是我市发行的首只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利率与同期市场贷款利率相当,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银行理财、信托等融资品种。
     
    20、泰州高港首次以码头抵押融资2亿元。江苏江东港口投资公司最近以码头作为不动产抵押,顺利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融资2亿元。这是高港区首例以码头作为抵押物成功融资的案例。
     
    21、商务部初步裁定印度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商务部13日发布2014年第33号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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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老板避免的7个坏习惯
     
    我们年轻时养成的习惯常常会给我们带来长久的影响,有的影响是积极的,有的则妨碍了我们获得更多的发展和成长空间。随着我们的年龄增长,当我们在工作中屡次遇到问题,让我们感到很无助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些是我们的平时习惯所致。虽然我们在明白以后,也会刻意去进行改变,但有些习惯改起来却是非常困难的。
    最近INC分享了一些糟糕的管理者的坏习惯。也许你和他们有着同样的问题,看看这些是否可以安在你的身上?
    1.期望员工和自己有好的沟通,但自己却做不到这点。
    对沟通的看法一直比较混乱。管理者们总希望项目参与者提交定期的状态更新,并发送例行的电子邮件。管理者们总是希望项目成员能让自己知道,是否他们没有控制好项目预算,是否有喜怒无常的员工等等。但是管理者却没有给予项目成员同样的待遇。很多管理者对管理的思维是不现实的,他们总以为自己不必谈论太多自己的挑战,这造成了公司的愿景或者预算混乱。
    2.在人们还没有准备好前,就提拔他们。
    这是一个糟糕老板的标志。可能你作为老板,意图是好的,希望团队成员成功。但是老板提拔员工的真正原因是:害怕他们会离开公司。在那些人还没有就绪时,就让这些人负责一些事情,这个原因确实可笑。这也会让团队的其他人看起来不爽。
    3.总是被指控“檫枪走火”。
    有的时候你对于争执态度骄傲,你不会让任何人从你的手下侥幸逃脱。如果有一个信号表示有麻烦了,你就会安排一个会议,立刻对那些人扔几个炸弹,告诉他们正处于被解雇的危险中,或者提高嗓门来表明观点。正确的方法是应该问问题,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法,在解决方案中安抚人们。开裂的鞭子从来不会有用。
    4.不知道是否必要,只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不知道你在工作场所是否有这样的问题?老板突然提来一些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分发给每个员工,可能它还是Apple的。但这个笔记本电脑并不是人们想要的,他们并不单纯像老板一样,想要一些很炫的新功能。老板也被营销给忽悠了。这里的问题是,老板没有和员工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真的需要什么,是否他们可以更胜任现在的工作。
    5.在自己的角色中有太多自傲感。
    骄傲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也是我们最难摆脱和战胜的。有些是自信心,我们称它是好的骄傲感,这种自信能让我们自由地去带领其他人,因为我们有更多的经验。坏的骄傲感则是那种,认为自己的价值和目的是源于高高在上的地位这种感觉。你虽然是老板,但这只是一个工作。糟糕的老板总是像站在楼梯上向下看。
    6.以为自己知道所有事情。
    孩子会认为自己的父母无所不知。这个是有问题的。也许父母确实比孩子们知道更多,关于驾车,或者怎么弄干净鱼。但是你有没有对待你的员工,也好像他们是一无所知的劳工呢?即使是面对一个更有经验的管理者,领导者也很难对他放弃控制,但是,其实这里就需要有一种“仆人式”领导力:要对那些比你在某一方面做得更好的人谦恭,让其他人来掌控、监管这个过程。
    7.不充分分享自己的愿景。
    INC的作者John Brandon认为自己做老板的那些年,做得最糟糕的事情是没有带领团队实现目标。他最后带领的是一个写作和设计团队,他自己对于如何确保最终用户理解复杂应用有很好的想法,他自己过渡到写作领域也很顺利,因为这些事情本质是相同的,就是如何解决复杂问题。但是他不会充分地分享他的看法,员工也经常有叛逆心理,因为他们不知道团队的目标是什么,他却希望员工能明白他的心。John Brandon认为这是他自己最大的错误。
    不知道你作为老板,是否有这些习惯?有些习惯是因为性情所致,有些则是在以往一帆风顺的境遇下养成的毛病。但是如果你对照以后发现了,也许你仍然有机会改正,并成为一个好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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