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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资讯(2014年6月下)

     日期:2014-7-4
    2014年6月下:新法速递、政策解读、财经新闻、管理资讯
    服务宗旨:主动服务、融入管理、参与决策、避免风险
     
    新法速递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
    首开司法领域“试验性立法”先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7日召开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3日下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必要的。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的内容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于6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决定》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决定》对《决定(草案)》中有关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条件和案件范围作了微调,将《决定(草案)》中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盗窃、危险驾驶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修改为“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同时,对《决定(草案)》中规定的“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决定》将其修改为“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
    另外,《决定》还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进行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报告”的内容,并对《决定(草案)》作了若干文字修改。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制度,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14年6月22日发布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适应结售汇业务发展和外汇管理职能转变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简政放权、构建合理监管体系的改革思路。《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结售汇业务区分为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分别制定管理规范;二是降低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市场准入管理;三是转变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外汇业务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和资格要求,实现以事前审批为重向以事后监管为重的转变;五是根据外汇实践发展,修订部分罚则内容。
    据了解,《管理办法》的出台不影响银行已经取得的结售汇业务资格。同时,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的相关事项。
     
    3、《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6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程序、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新“国九条”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精神,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曾于2012年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但之后正式文件一再被推迟。一些公司在《征求意见》之后试行了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效果良莠不齐。此次正式推出《指导意见》,可谓千呼万唤,既为已试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了名,可以依此进行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更多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与2012年的《征求意见》相比,此次《指导意见》的亮点体现在四方面。
    第一,放宽了资金来源的限制。在《征求意见》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是“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并且“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如实向公司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此次《指导意见》取消了这些限制,只要是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者是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均可以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第二,增加了股票来源。《征求意见》中股票来源仅限于二级市场购入,《指导意见》增加了公司回购股票、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股东自愿赠与、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四种来源。
    第三,减少了持股期限的限制。《征求意见》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持有期限不低于36个月,《指导意见》减少为12个月,仅要求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期限不低于36个月。
    第四,不再限于第三方管理。《征求意见》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应委托给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也可以“自行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从理论上讲,员工持股计划是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一部分。激励的目的是提高被激励者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中国上市公司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但主要是针对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对普通员工的激励还主要体现为薪酬激励。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完善,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也需要逐步细化和深入,因此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具有一定的内在需求。特别在人力资本密集型和知识资本密集型企业中,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员工持股计划中通过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无疑成为混合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
    证监会顺应公司和市场的需求,推出这一指导意见,非常及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立足于长远,致力于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创造长期价值。同时,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对二级市场是一个利好信号,表明公司员工对本公司具有信心,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将更受欢迎,有利于吸引外部投资者购买本公司股票,并坚持价值投资取向,这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4、《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据测算,该政策实施后将惠及全省7720户纳税人,预计年将减收税款约9亿元,其中适用6%征收率的纳税人减收8.72亿元,占97.5%,且以建筑用砂石料、商品混凝土和县以下小水电等3个行业受益最大。
    此次政策调整,将涉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特定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商品混凝土和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依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5、《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行为中涉及的资产管理事宜,规范相关股权资产的管理,厘清投资责任,确保国有金融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问题。
    根据通知,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应当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包括:公开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协议转让、股权回购等方式。
    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条件,以协议转让或股权回购方式退出的,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国有金融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自行决策,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以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遵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国有金融企业所投资企业通过公开发行上市方式退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有股减转持义务。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稳健、安全原则,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建立完备的决策程序,审慎运作。直接股权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投资、宏观调控政策。
    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可以按照监管规定组建内部投资管理团队实施,也可以通过委托外部投资机构管理运作。内部投资管理团队和受托外部投资机构应当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体系,设立资产托管和风险隔离机制。
    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应当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综合增值服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此外,通知还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对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管理。各地方财政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改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改事先备案为事后报告,防止企业混淆成本对象导致税收流失。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是指房地产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费用涉及的项目,比如房地产开发中既有写字楼、公寓,又有商品户、门面房,实现利润差异较大,而计税成本对象划分直接影响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09年税务总局制定了办法,规定企业在开工之前须合理确定成本对象报税务机关备案,以强化税收监控。今年1月,为减少审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能,国务院取消了这项事先备案事项。
    事先备案制度取消了,后续管理要跟上。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据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建立健全成本对象管理制度,合理区分完工、在建、未建成本对象,收集、整理、保存证据材料备查。
    “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专项报送税务机关,并不得随意调整或混淆成本对象,确需调整的须出具专项报告。”公告强调。
     公告称,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通知企业补齐、修正,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的,要求合理调整,确定情况异常较大的,开展专项检查,不出具或不如实出具专项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加强后续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设定管理方式变相审批,既要把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又要防止出现税收管理漏洞。”税务总局介绍。
     
    政策解读
     
        1、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6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国务院印发《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运输安全水平,保障长江沿岸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创造良好环境。
    《方案》指出,长江是我国唯一横贯东中西部地区的黄金水道,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纽带作用。近年来随着大量化工园区沿长江集中布局,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快速增长,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运输和污染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要优化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研究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规范长江两岸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优化石化化工产业结构;建立完善沿江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的监督检查。
    二是构建长江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全程监控、监测预警和应急辅助决策功能,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加强长江沿线取水口水源风险防控,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制定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建立内河危险化学品适运性评估制度。
    三是加强长江危险化学运输装备设施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结构调整,鼓励并加快淘汰长江单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加强长江运输船舶标准化建设;加快危险化学品船舶专用锚地、船舶洗舱水接收处理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资源储备和维护运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交通运输部要牵头做好《方案》落实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应急联动。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也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
    《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是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新设立收费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要报国务院批准。要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三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
    四是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举报和反馈机制。
    五是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正税清费”原则,通过清理取消和整合规范,逐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数量。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评估,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4、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6月27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是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5、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
        江苏省经信委昨日介绍,根据本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本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6、江苏省建失信惩戒机制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联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其失信信息将纳入人行征信系统,成为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评定借款人信用的依据。
        据了解,省法院采集汇总全省法院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每周向人行南京分行提供,人行南京分行自收到被执行人信息之日起3日内传输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由征信中心导入人行征信系统。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省法院向人行南京分行提供姓名、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执行法院名称、执行标的金额等;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省法院向人行南京分行提供法人或组织名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证件及号码等。
    如果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从“黑名单”中予以删除。
     
    7、政府可与保障对象共同买房共享产权
        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拟定的《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下称《通知》)昨日下发,要求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推进共有产权住房。《通知》首次提出政府可发放补贴支持保障对象购房,与保障对象出资形成共有产权。
        “保障基本、并轨运行、租补分离、产权共有”,我省决定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确保到明年末全面实现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有保障、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有支持、集中成片的各类棚户(危旧房)片区改造全覆盖,全省保障房覆盖20%的城镇家庭。
       《通知》要求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地方政府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今年起,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共同出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营具体办法;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计划有序推进,明年实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
       《通知》要求完善经适房共有产权制度,将政府让渡的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量化为政府持有的产权,与保障对象出资金额按比例形成共有产权。此前淮安、金坛等地已探索共有产权房。各地可发放购房补贴,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保障家庭通过市场解决其住房困难,将政府发放的补贴与保障对象出资形成共有产权;将危旧房片区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共有产权制度实施范围。
       《通知》要求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各地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制度;明确改造责任部门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完善和确定改造规划,并按时报送省备案。
        为确保保障房资源公平善用,《通知》要求建立申请对象收入资产认定机制,建立覆盖民政、住房保障等部门和单位,对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部门联审、信息共享的联审平台,并加快建立与银行、证券、保障等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过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督、年度审核和家访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开辟举报、投诉、查处渠道,依法依规查处保障对象弄虚作假等行为。
       《通知》指出,集中新建的保障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年底交通、学校、医院、超市等基本服务设施配建到位。
        保障房的建设品质也要提升,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开工保障房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设标准。优化保障房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在保障房建设中积极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成套技术,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我省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未如期完成、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月缴存基数下限提升380元
    6月25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扬州市区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再次调整,各单位的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扬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480元,最高不超过11800元。其中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开户单位,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不低于市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5元。
    缴存比例不变
    调整方案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一个单位应执行同一个缴存比例。
    月缴存基数下限提升
    月缴存基数的变化意味着市民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介绍,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100元,最高不超过11800元,今年最低基数提高了380元。“从缴存公平的角度出发,为防止进一步拉大公积金缴存额的差距,最高基数没有调整。”
    徐建国表示,职工的贷款额度与所缴纳的公积金多少,有着重要联系。按新基数,市民公积金账户每月最少要缴存236.8元(1480×8%×2),最多不超过2832元(11800×12%×2)。如果是7月1日之后开户的,则每月最少要缴存324元(2025×8%×2),最多不能超过2832元。
    7月1日起执行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定于10月30日前结束,各缴存单位从2014年7月1日起按新基数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范围包含市区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9、扬州市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26日下午,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袁秋年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宝娟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少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参加会议。
    会议对深化我市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袁秋年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小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改革统揽各项工作,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要把握方向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正确处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关系,力求我市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切合实际、行之有效、行之久远。要加强统筹协调,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的关系,力争取得最大综合效益。要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部署、正在推进的改革事项,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对实践探索有基础、地方和部门自身能够推动的改革事项,不断拓展深化;对需要上级统一部署、比较复杂的改革事项,积极做好准备。要落实工作责任,主动研究、主动担当,尽快将改革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10、江都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出炉
    从江都区供电公司了解到,经多轮研究论证,江都电网“十三五”规划正式出炉。该《规划》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江都电网建设资金超过28亿元,其投资力度在我区供电史上前所未有。
        区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江都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在精确计算电网多年负荷数据及供电量增长趋势,并结合江都经济发展现状编制完成的,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还对“十三五”期间江都电网负荷、供电量作了科学合理的预测。预计至“十三五”期末,江都电网最高负荷将达到119.7万千瓦、年供电量将达到65.9亿千瓦时,年均增幅分别为10.69%、10.03%。
    根据用电增长趋势,针对我区目前高压侧容量相对宽裕、低压侧相对不足的现状,江都供电公司计划上争电网建设资金28亿元,拟对220千伏新纪变、腾飞变进行扩建,在已有1台主变的基础上,分别新增1台18万千伏安主变,使220千伏主变容量达到192万千伏安。新建麾村、龙城、吴堡、杨巷、曹王、昭关六座110千伏变电站,对原有的甘棠、宜陵、中闸、真武、花荡、东郊六座110千伏变电站进行扩建,使110千伏变电容量达到 176.2千伏安。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增建、改建、扩建,打造一流江都电网,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支撑。
     
    财经新闻
     
    1、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粮食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
     
    2、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30日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突破科学前沿、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若干重大科学问题,提升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科学技术变革的能力,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或系统,是为相关领域提供高水平研究服务的国家公共设施。设施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其建造技术难度大、系统复杂性高,具有领先的科学技术目标、广泛的应用领域、较长的科学寿命、较高的国际影响力。
     
    3、上海自贸区海关推出四项改革新举措。上海海关6月30日宣布,7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四项改革举措,自贸区企业有望在贸易便利化领域拥有“全国通”和“全球通”。这四项新的改革举措分别为: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企业协调员试点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4、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助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中国银监会6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这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
     
    5、发展改革委:创新机制做好2014年电力迎峰度夏。夏季用电高峰来临,发展改革委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努力消纳清洁能源,深入开展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6、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7、服务业可望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近来,服务业正日益成为外商投资的“乐土”。统计显示,今年1至5月,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16.5%,而服务业这项指标同比增长19.5%。
     
    8、各界人士高度评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6月26日至2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国家百余名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认为振兴这条曾经繁荣数个世纪的商贸走廊、文化通道,能够更好地推动沿途各国人民友好交往,促进不同种族、信仰、文化之间和谐相处,共享和平、共同发展,给沿途各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
     
    9、世行行长认为中国具备强大"减震力"应对经济减速。世界银行行长金墉6月27日表示,世行对中国采取的经济改革措施感到非常鼓舞,相信中国政府具备强大的“减震力”来应对经济减速中可能出现的未知。他同时表示,世行对中国提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这一举动表示欢迎,愿意与之一道为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而努力。
     
    10、证监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30万元。中国证监会6月27日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鼓励举报人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额度为30万元。
     
    11、中央财政下拨补助地方就业专项资金417.66亿元。6月27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拨了2014年补助地方就业专项资金417.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增长。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努力增加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
     
    12、海关8月起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制度。6月27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份起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下一步还将陆续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13、《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7月1日生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6月26日在北京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部长斯韦英松共同宣布,《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4、半年改革进程异常曲折,新股发行体制回到原点。从2013年底至今,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处在改革的前沿。优先股试点、并购重组市场化、投资者保护,各项制度相继出台,赢得了市场的赞誉。不过,关注度最高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却异常曲折。回顾半年来的股市改革进程,人们发现,现实与监管层当初高调宣示的市场化改革目标尚有不小的差距。
     
    15、江苏省酝酿应急机制帮企业化解海外风险。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正酝酿制定相关应急机制,帮在越企业化解海外政治风险。我省正酝酿应急机制,引导促进“走出去”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国信保作为国内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主要承保企业海外投资中长期政治风险,承诺保险期最长达20年。这些政治风险覆盖范围涉及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等。
     
    16、江苏省扶持151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2014年省级科技计划昨出炉,151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获资金支持。入围项目涵盖新医药、农业、新材料、电子信息、通讯、环保等领域,如“新一代通信和未来网络系统及终端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环境卫星一体化处理与服务系统”、“绿色农药品种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等,大多与民生相关。
     
    17、我省企业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利率调为3.75% 。每年7月1日是全省2450多万企业职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日子,但今年调整日期要延后了。省人社厅6月30日发布消息称,鉴于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而7月1日起又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去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新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18、扬州与松江开发区达成战略合作。6月25日,在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合作签约仪式上,市开发区与上海松江开发区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未来扬州开发区将和上海松江开发区在招商引资、产业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19、扬州携手沿线城市发展旅游。随着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大运河沿线城市旅游业也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6月24日,京杭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在浙江杭州成立,扬州、杭州等京杭大运河沿线18个城市旅游部门将共同打造一条全新的京杭大运河世界级精品旅游线。
     
    20、民资招商恳谈会23项目签约。2014中国扬州(上海)民资招商恳谈会6月20日在上海举行,总投资129.8亿元的23个项目现场签约。同时,上海企业家联合会、上海市江苏商会同扬州市民营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未来更多上海民资落户扬州打好基础。
     
    21、酒店用品交易会开幕。2014中国酒店业发展高层论坛与主题报告会6月17日召开,扬州成为慧聪网酒店用品商城的线下首发站。慧聪酒店产业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透露,扬州杭集是中国牙刷之都、酒店用品之都,未来将与扬州开展更紧密的线上、线下合作。
     
    22、年产百万片LED显示屏单元板生产线竣工。6月28日上午,位于仪征经济开发区的江苏嘉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举行年产一百万片LED显示屏单元板生产线竣工典礼暨LED显示屏配套服务网战略合作联盟签约仪式。
     
        23、扬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行走进邗江。6月26日下午,邗江区举办扬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行走进邗江暨银企合作签约仪式,通过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共商企业加快发展良策,建立融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银企双方信息沟通,实现邗江经济社会发展与金融事业的互利共赢。全区120家企业、15家驻邗银行参加当天活动,落实银企合作项目115个,授信金额128.077亿元。其中,现场签约项目30个,授信金额39.875亿元;场外签约项目85个,授信金额88.2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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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领袖指南:领导力值多少钱?
    1994年,当GordonBethune接手美国大陆航空担任CEO时,摆在他面前的是个巨大的烂摊子:这个全美第五大航空公司每月亏损将近5500万美元,养了太多飞机,飞着不赚钱的航线。它的准时起飞率常年排名倒数后十位,每个月为了支付行李丢失赔偿费、为晚点乘客预定酒店费用、取消航班赔偿费,还得损失600万美元。在服务上,它的表现同样糟糕,乘客抱怨不断,行李经常丢失。在10年内,这家公司曾经3次处在倒闭边缘。
        Bethune接手后,完成了历史上最戏剧性的一次企业起死回生的大逆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激活了大陆航空4.5万名员工的潜在价值,他主张的管理方式是“无为而治”。
    最差的管理方法是逼着员工干活,这会导致他们毫无斗志。Bethune说,“我要做的是让他们专注于一个目标:我们的航班准时、有条不紊。我得让员工相信我说过的话。”
    据传,之前坐在Bethune这个位子上的RobertR.Ferguson三世任职3年半,是被赶下台的。《商业周刊》当时的报道把他评价为“又迟钝又喜怒无常”的CEO,他“对航空公司排名、纪录全无兴趣,又以经常当众羞辱部门经理闻名”。
    Bethune的风格截然相反。他曾在美国海军航空母舰担任管理工作,在航空业他的职位是一步一个脚印提升上来的。在大陆航空,他享受与员工互动的过程。“你不能像对仆人那样对待员工。”他说,“你得赋予他们价值。如果我让一个技工不高兴了,他就会花两倍的时间去修理机械,这是人性使然。如果员工带着敌对情绪,他们肯定会用自己的方式让你下不来台。”
    如果当月大陆航空的航班准点率名列交通部公布名单的前五位,Bethune就会给每一个员工发放奖金。他还发起了分红制,只要能盈利,员工都可分成。
    到了1995年,大陆航空的航班准点率名列所有航空公司第一位,获得了10年来的第一次盈利。公司连续11个季度取得创纪录的收入,股价从3.25美元直升50美元。随之而来的是客户和员工对公司的双重满意。
    “我付给每个人更多的钱,让他们生活更幸福。”Bethune回忆,“我们付得起,因为我们过去为不给力的员工买的单更多。”
        “我让部门经理、员工和客户都在一条船上,要么就大家都赢,要么谁也得不到。”他补充,“这就像足球比赛。每场比赛前,大家抱在一起打气,他们能指望某一个人吗?错了。团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支柱,不单是进球的那个人。每个人都得了解作战计划,这就是我当时运营这个公司的方式。”
    2004年,Bethune退休。但他的风骨使他成为航空产业的传奇。他们也把他树立成领导力决定公司生死的典范教材。
    领导力能提升多少利润?
    强大的领导力能提升销售额吗?30年来,Gallup一直在从事一项研究:他调研了超过1700万名对实现公司目标积极程度不同的员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充满活力”的员工总是更有创造性,能创造更多利润,也更关注客户。
    “活力不足”的员工消耗了大量公司成本,每年在美国造成的工资支出达到3000亿美元。
    员工积极性高的公司,每股收益增长率是员工积极性一般的公司的3.9倍。
    “我研究过很多机构运营的不同方法和他们激活员工积极性、让员工为成功产生更强斗志的方式。”创新领导力中心副总裁BillPasmore说,“我发现喜欢鼓励更多人参与的管理方式更能激活人的积极性,相比那些认为员工无足轻重的官僚机构,能提升30%的业绩。”
    JackZenger、JoeFolkman和ScottK.Edinger在2009年推出的《杰出领导者是怎样创造双倍利润的》报告中,发布了在一家财富500强商业银行所进行的调研。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评估,他们在该银行表现最好和表现最差的领导者中各提取10%,得出以下结论。
    在最差领导中,他们有超过50%以上的下属员工想过向其递交辞职信;而在最佳领导中,仅有15%的下属员工有过辞职的念头。
    最差领导的部门平均每年损耗金额达到120万美元,最佳领导则平均每年创造450万美元的利润。
    最差领导的下属员工中,只有37%的人对目前工资表示满意。而最佳领导的下属员工中,对工资满意的比例占到将近60%。
    在10%的最佳领导中,其下属员工感到快乐的原因并不一定是被支付了更高的工资,Zenger、Folkman和Edinger写道:“他们在用行动证实着那句古老的俗语:‘千金难买我乐意。’”
        优秀的领导力带来无可置疑的企业价值。心理学家、财富500强首席培训师TashaEurich也认可了这一点。2013年,他出版著作《最叫好的领导力:快乐员工与低成本如何共存》。
    “好领导让员工生机勃勃,这不光体现在钱上,还包括其员工的心理健康。好领导会把员工当回事,通过创造让他们舒服的环境来回报员工的努力。”Eurich说,“优秀的领导力会取悦员工,员工才会去取悦客户,最终取悦了股东。”
    领导风格对与错
    最能激活员工积极性的领导风格是哪一种?心理学家、全球权威领导力与组织效率专家RobertHogan调研了1000个员工的最佳和最差老板。他发现管理者的个性就像是员工积极性的风向标。性格冷静、专注工作、有条不紊、愿意倾听的管理者,比起脾气暴躁、不专心、过分表现自己的管理者,激活员工积极性的能力要高两倍。
    “暴躁的老板总是把错推到别人身上,高估团队能力,却缺少团队忠诚。”Hogan在研究中阐述,“控制欲强的经理人经常忽略该承担的义务,随意违反规则,也不尊重他人感受。这些特质破坏了员工与领导之间的相互信任,毁了员工积极性。”
    在《最叫好的领导力》一书中,Eurich强调了两个典型,分别代表两种极端,但同样低效。
    第一种扮演“最酷的家长”,一心一意、不计代价地关注团队成员的幸福感。“他们不给团队树立目标,有不满也不直说,坚决不做让人下不来台的决定。”她说,“一开始你可能觉得很高兴,但当你需要领导不客气但真实的态度时,这种领导就像头顶圣光的母鹿一样。”
    第二种是“行尸走肉”型。“这类领导时刻要求紧张的工作节奏,从不满意,评价苛刻。”Eurich说。这类领导虽然一开始能让你有提升,但他们长期咄咄逼人地要求结果,让你过量工作,身心承受双重折磨,他们也不会感激。
    而“最叫好的”领导,能在两个极端中间取得平衡。Enrich的主张是在对员工表示理解和关怀的同时,设定严苛的业绩目标。“想想你遇到过的最佳领导。”她说,“他/她总是在超越自己。他们目标清晰,持续取得成就。他们既能助你成功,也让你接受承担失败的责任。”
    哈佛大学约翰•F.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开课讲师Barbara指出,你要提防那些所谓的万全之策。一个20人的小公司需要的领导力和几十亿美元规模的科技公司是完全不同的。Kellerman写了超过15本关于领导力的书,也会给那些“领导力能拯救世界”的论调泼冷水。“我管这个领域叫‘领导力产业’,研究时间越久,我越不希望像播撒圣光似的跟这些管理者沟通。这显得很蠢。”
    执行培训师RayWilliams是《今日心理学》专栏作家,他认为现在我们的优秀企业领导者形象越来越不正常。他甚至宣称在教授领导力的课堂上,精神病患者的比例正在增加。
    “除了作为精神病患者标志性症状的暴.力倾向外,很多症状我都在会议室里看到过。”他说,“极度的自恋、喜欢施展自我魅力、咄咄逼人、道德感缺失……这些在今天都被认为是有价值的领导。”
    为了出名要站在聚光灯下,窃取别人的荣誉,但出错时又指责别人——Williams说,这些都是精神病患者的典型特征。“很多公司寻找领袖时,会对那些敢当坏人的狠角色评价很高,他们有时伤害了很多人,却仍然心安理得。”
    Pasmore持相似的立场。“坏领导会创造傲慢、有阶级之分的文化,他们觉得自己永远不犯错,也喜欢用唯命是从的人。他们认为自己得到重用是因为自己无所不知。”他说,“正是这种自以为是让我们看到很多企业发生了问题。”
    女性领袖增加是好事
    Williams认为最近发生在总裁办公室的一种趋势可能会改变目前CEO们的坏形象——女性领导者正悄然出现。
    “很少有女领导那么神经质。”他指出,“男女比例越接近平衡越好。”
    “女性决策者更平和,合作精神更强。”威廉姆斯说,“我相信在当今,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领导者来取代那些患得患失、手法残暴、非得和对手打得你死我活的领袖。我不认为全球商业在这种模式下能走得通。”
    他举例说,咨询集团Catalyst在2004年发布了一份开创性的报告《底线:性别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报告中强调,男女高管数量相当的公司的资产收益普遍比男多女少的公司高出35%,对股东的回报也高出34%。
    显然,位居知名公司高位的管理者,承受着难以逾越的巨大压力,每个季度都得做出更好的业绩。Williams认为这是一种短视,忽略了领导者更重要的指标。
    哈佛的Kellerman相信,判断企业领袖的标准应该是言行举止比市场业绩表现更重要。
    “这个公司为公众熟悉吗?有没有污染行为?有无腐.败或贪婪?它关心员工吗?关注慈善吗?”Kellerman发问。“当评价一个企业领袖时,以这些作为判断标准更加合理。”
    的确,我们还忽略了优秀领导力涵盖的很多东西。也许更公平的是考察一个领袖带着公司为所在的社区带来了什么财富。Williams还补充:“企业纵然有宏大的财务目标,但对社区和周围环境也要有与之相符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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